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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机研制:国务院原则批准正式立项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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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大型飞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大型飞机方案论证工作汇报,原则批准大型飞机研制重大科技专项正式立项,同意组建大型客机股份公司,尽快开展工作。
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国务院成立了大型飞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了专家论证委员会独立开展论证,经过6个月的工作,形成了《大型飞机方案论证报告》。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研制大型飞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全国人民多年的愿望。我国航空工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发展大型飞机的技术和物质基础。自主研制大型飞机,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航空产业,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带动科学技术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现代化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实施研制大型飞机的重大科技专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认识这项任务的艰巨性,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以百折不挠的决心和意志,坚持不懈地努力,完成这一光荣的历史使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合力攻关。二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三要坚持以我为主,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四要统筹协调大型客机与大型运输机的研制。五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六要充分利用我国航空工业的现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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