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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回应“地下翻新工厂”事件承认有管理责任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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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回应“地下翻新工厂”事件,已停止通过维修站更换产品外包装 LG承认:我们在管理上是有责任的 举报人称愿与LG电子当面对质 近日,多家媒体和网站报道中提到一位“李先生”的报料: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下称“LG电子”)向市场销售的从21英寸到43英寸的CRT及背投电视共60多款,易引起线路板发焦,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LG电子将正常销售后有故障的残次机重新维修、包装后以新机形式销售给消费者。 近期一直对此拒绝发表任何评论的LG电子,昨日终于就此事作出首次正式回应。昨日18时,LG电子向《第一财经日报》发来的声明,称对当事人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声明也承认:“LG电子过去确实通过特约维修站,更换了部分产品的外包装,有些作业是在环境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完成的,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承认,我们在管理上是有责任的。” LG电子在声明中称,在报道中多次提到的、提供信息的“李先生”曾经是LG电子上海地区某特约维修店的负责人。因其本人存在违规操作,LG电子于2005年10月终止了与其的合作。他向媒体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和夸大,LG电子将保留对此事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针对报料人提供的“LG电视当碰到高压电时容易引发火灾”等信息,声明表示其出厂的电视在正常电压下使用不存在火灾隐患。针对报料人提供的“LG电视当碰到高压电时容易引发火灾”等信息,LG电子发表的声明中称到:LG电子在2003年前出厂的电视产品均装有压敏电阻,在实际使用中,LG电子发现由于电视使用环境不同,电压稳定情况也各不相同。为了避免产品在恶劣的环境下(包括电压超过正常水平)发生事故,LG电子特意为客户实施了保养,在压敏电阻上增加了保护帽,使此部件的耐压达到400V,大大提高了安全使用率。对于2003年后出厂的电视包括平板电视,LG电子在电源电压耐压都提高了其耐压标准。 LG电子宣传部韩雪飞表示,LG电子已要求各地维修站免费为用户电视机增加保护帽,实施保养。 昨日,当记者拨通“李先生”的手机之后,“李先生”表示:“我姓张,最初有媒体搞错我的姓氏,才一直误传为‘李’,我愿意对我所说的一切话语担负全部法律责任。” 张先生说,在2005年10月份,LG电子上海分公司要求当地所有的特约维修站以给用户“免费保养”的方式将上述容易出问题的部件悄悄更换掉。但由于同各特约维修站在费用方面存在争议,该计划没有如期推行。 昨日,张先生表示,其本人曾经参与过LG电子“上海天辰”特约维修站的管理,由于LG电子上海分公司经常要求维修站为其产品翻新包装,所以多次向LG电子总部反映此事,才被LG电子终止合作关系。 LG电子则在声明中称:所谓的“作坊翻新”,只是对保管、运送过程中由于人为或其他原因损坏的产品外部包装进行了更换。为进一步保证质量,LG电子正在积极改善外包装更换现场,在具备了国家规定的设施前,他们将停止以上作业。 韩雪飞解释,之前LG电子只是对塑料泡沫、薄膜、纸箱等产品外包装进行翻新,目前LG电子已经停止“通过特约维修站更换产品外包装”这种做法。 不过,张先生却声称,LG电子曾经多次要求上海天辰和其他维修站,改变家电产品的生产序列号和其他型号标志,甚至于在旧机型上贴上3C强制性认证标志。对于LG电子返修机冒充新机销售的行为,他本人掌握大量的证据,也愿意为此事在法庭与LG电子当面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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