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工作强调坚持保护优先、规划优先;充分挖掘利用原有资源,不搞大拆大建;突出农村特色,实现城乡差别化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保护农民合法开发权和收益权;节地节水节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管理、重服务,建设安心、安逸、安全的村镇旅游环境。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资源与景观、旅游经济、规划与建设、基础设施、资源保护、人居环境、综合管理、旅游服务、旅游安全9个大方面。
据悉,我省将从各地市申报的候选示范点中评选出20个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点,并从中推选10个作为国家级示范点候选单位。国家旅游局和建设部将共同组织专家组对全国申报候选示范点进行考核,符合考核要求的给予确认命名。
我市将坚持因地制宜、择优申报、重在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组织景观独特、旅游资源丰富并已形成一定旅游规模、人居环境良好的建制镇、集镇、村庄参加申报。(厦门市旅游局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