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五一”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旅游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循“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有效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旅游工作始终,采取坚决措施,确保“五一”假日旅游欢乐平安。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接待服务单位节前要组织本辖区内和本单位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要切实抓好应对各类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旅游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重大活动要做好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类景区要制订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间段分流等工作。各游乐设施和项目的经营单位要做好游乐设备、项目的安全保证工作。各区县旅游局对辖区内旅游接待服务单位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要认真做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各旅游汽车公司要特别抓好行车安全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和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单》制度,长途行车在400公里以上的要安排双驾驶员行驶。要求旅游车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绝不允许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故障车、开赌气车和酒后开车,坚决杜绝重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各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有资格、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查验车辆是否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责任保险,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明确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并建立旅游车辆租用合同档案。旅行社在设计路线行程时,要充分考虑道路的实际情况,留足行车时间,并保证驾驶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导游不得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努力为游客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以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旅游景点要强化对景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检查,山岳型景区要加强路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旅游景点要把防止因游客拥挤出现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参观游览高峰期分流预案,拓宽狭窄道路,增加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等,合理安排参观旅游线路,适当延长参观时间,在假日期间要多开售票、检票口,方便游客出入。要进一步完善指示牌及危险部位警示设置,杜绝发生因危险警示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五一”期间,要坚决执行遇到恶劣自然条件时,关闭山岳型景区的规定,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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