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旅行社的龙头作用,按照《旅行社条例》和《湖南省旅游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的建设步伐,现就扶持我省旅行社做大做强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旅行社做大做强的重要意义。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市场的龙头,在招徕客源、组合产业要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强省,旅行社业必须要有大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旅行社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完善政策,全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旅行社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原则,扶持一批旅行社做大做强。通过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团队素质强、管理服务和信誉度好的骨干旅行社。其中:营业收入超10亿元2家、5亿元5家、1亿元15家,使旅行社企业规模明显壮大,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全面提高旅行社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为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按照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指标、综合管理、企业信誉为依据,按三星、四星、五星3个等级,对旅行社进行星级评定,把旅行社星级创建、申报、评定工作纳入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范围。通过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发挥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树立旅行社的良好形象,引导旅行社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实行对旅行社的系列扶持政策。按照旅行社经营管理、经营业绩和扶优扶强的原则,实施以下扶持政策:
1、鼓励旅行社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从2010年开始,旅行社在本省以外的国内主要旅游客源地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一年组织客源地游客来湘达到1万人次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助,此后每年组织来湘客源同比增幅超过10%的,补助数额同步增加;旅行社在台、港、澳地区及亚洲国家设立子公司,第一年组织客源地入境游客来湘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此后每年组织来湘客源同比增幅超过10%的,补助数额同步增加;在亚洲以外国家设立子公司,第一年组织客源地入境游客来湘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此后每年组织来湘客源同比增幅超过10%的,补助数额同步增加。
2、支持旅行社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从2010年开始,旅行社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千万元、5千万元、8千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及以上台阶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旅行社在进入台阶的基础上,实现跨越两个台阶以上的,给予重复支持。
3、引导旅行社创立品牌,树立形象。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旅行社,一次性补助创建经费50万元,对新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旅行社,一次性补助创建经费10万元;对新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9]29号《关于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的意见》文件精神,一次性补助创建经费20万元;对首批星级旅行社认定后,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经费。
4、支持旅行社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精心策划旅游专项活动。对接待入境旅游者和开展旅游专项促销的旅行社,按照《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湘财外[2008]60号)文件执行。
5、扶持旅行社企业上市。对在股票市场上市融资的旅行社,按照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08]26号)文件执行。
五、进一步扩大旅行社行业对外开放。各级政府和旅游等部门要抢抓机遇,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把引进品牌旅行社作为旅游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引导好、支持好、服务好、协调好。鼓励省内旅行社与境内外大型旅行社开展合作、联合或连锁经营,争取吸引更多的全国“百强”旅行社、国内外品牌旅行社到我省开办旅行社或分支机构。对经营满一年、组织境外入湘游客达1万人次以上或国内省外入湘游客达2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2万元补助,之后每年按人次数递增10%以上的,补助数额同步增加。同时按照各地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多家独资、外资和中外合资旅行社来湖南创业,共谋发展,力争实现旅行社行业对外开放的新突破。
六、鼓励旅行社网络化发展。各地旅游部门要欢迎和支持省内外旅行社到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并为其开展旅游业务提供便利,享受当地有关旅游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旅行社形成批发-零售的网络体系。
七、加强旅行社品牌化建设。坚持走品牌引领的发展路子,推动旅行社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鼓励旅行社对企业品牌进行CIS设计,支持旅行社争创名优商标。积极引导和组织开展旅行社星级创建评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旅行社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自身管理运营机制以及内部质量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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