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规定》),为使广大读者及时掌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有效配合交管部门创建和谐交通环境,记者针对新《规定》的一些变化,采访了西安市交管支队宣法处处长车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月1日起滞纳金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25日,公安部宣布的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使滞纳金总额有了上限。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强告诉记者,在新《规定》还未实施之前,滞纳金仍按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来执行。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在新《规定》执行之前,要及时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罚款,以免需要缴纳高额的滞纳金。 tujian.org
一些心存侥幸的人,想将近期交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推延到4月1日新《规定》实施后,再到银行缴纳罚款接受交管部门的受理。车强解释说,这种想法不可取,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这一规定,只针对2009年4月1日以后的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在新《规定》未实施前,对于逾期缴纳罚款的行为,依然按照每日加罚百分之三的标准来收取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告知交通违法信息途径今后有望增加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新《规定》实施之前,西安市电子眼位置已向社会作了公布。但车主或驾驶员的违法信息,只能通过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来查询。随着,新《规定》实施日期的临近,西安市交管支队正在建全设施,今后告知车主及驾驶员违法信息的途径有望有所增加。 tujian.org
按照新《规定》的要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在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车强告诉记者,目前西安市交管支队通过机动车、驾驶员管辖的交管大队,不断完善和更新车主或驾驶员的相关信息,今后有望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当事人交通违法信息。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西安市车管所正在调试声讯电话设备。驾驶员培训学校,除了可通过声讯电话与车管所预约科目考试外,广大市民还可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机动车或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车强说,今后应市场需求,也可在西安媒体上及时公布报废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信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载移动测速设备应使用制式警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后,无警示标识的机动车将不再上街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无警示标识的“民用车”上街值勤力度也逐渐被削减。新《规定》指出,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来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车强介绍,目前各交管大队都配备了比亚迪警车,这些车辆车身及醒目位置有明显的警徽标识,这些警车的副驾驶座上方都安装有固定的车载移动拍摄设备,交警可随时抓拍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各交管大队都有交通协管员配合交警疏导交通,根据新《规定》的相关要求,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时应当由交警操作,交警值勤时应向违反交通法规者出示警察证件。车强说,交通监控设备录入交通违法信息时,对于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被盗车辆、救助危难车辆、已被交警处理车辆、信号指示不一致、套牌车辆,一经核实应当消除违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以处罚数量考核民警执法效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很多人误认为,民警“贴黄条”、开罚单、“偷拍”交通违法信息,是为了完成交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新《规定》中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强告诉记者,西安交警长期以来都以上街纠错为主。为确保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交警对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的车辆加大了处罚力度,有效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情节轻微、没有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了口头警告,最大限度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对民警执法态度也有明确的规定,不只规范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也对民警的语言、语气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强介绍说,目前西安市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已建立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已建立了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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