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热议。修订中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这意味着,该办法如获施行,购车人不仅要接受销售商加价提车的要求,还要上缴更多的车辆购置税。
省商务厅最新统计表明,今年上半年,由于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汽油价格不断上扬等因素,车市不再如往年一般火爆,汽车消费增幅下降了两成多。
但是,在车市降温的大背景之下,加价销售却依然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私家车消费目前仍集中在少数热销品牌,而有些生产厂家热衷“饥渴营销”,使热销车型保持供不应求的状态。记者获悉,宝马X系列、一汽奥迪Q系列、奔驰GL级和ML、雷克萨斯RX系列、沃尔沃S系列的部分车型,均出现2万至7万元不等的加价现象。除了豪华车,广汽汉兰达、东本CR-V、上海大众途观、福特锐界、一汽大众高尔夫和大众CC车型等,加价在数千到3万元之间。
据南京市消协调查,汽车加价销售主要有两种方式:
直接加价法。消费者购买某一品牌汽车,4S店销售人员称该品牌汽车紧俏,如不在车款的基础上加价的话,提不到车或要相当长时间才能提到车,因此直接要求消费者加现金。只要消费者加了现金,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到车。加的现金不计入车款发票,有的开收据,有的开其它名目的发票,有的什么凭证都没有。
以装潢费名义加价。4S店销售人员要求消费者必须承担一定费用的装潢才能提到车或缩短提车时间。但是,购车附加的装潢费用会大大超出单独装潢的费用。该费用不计入车款发票,单独开装潢发票或收据。
加价售车行为长期存在,表面看是供求关系失衡的结果,实际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南京大明路汽车一条街某4S店经销商坦言,加价售车与国内汽车销售模式有着必然的联系。厂家设置了区域销售壁垒,导致经销商拥有更多的加价底气,即使同城有多个4S店,大多都存在价格联盟。其次,厂家向经销商发货,往往存在搭售行为,例如热门车型必须搭配一定的滞销车型,所以对经销商“加价”行为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消费者认为,对于迅速升温的汽车消费,相关部门疏于监管也让车商加价没有顾忌。有不少网民就提出质疑:“如果征税,那不就是承认经销商加价卖车合法了?”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购车者气愤地说,加价售车本身就不合理,凭什么还要我们多缴税呢? 本网记者 吴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