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也是继8月份调整之后,我国再次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在外部需求下降、成本上涨形势下,提高退税将为效益下滑的出口企业直接增加利润。
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具体政策包括: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去年以来,受到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影响,中国出口增速放缓。海关总署1-9月出口报告显示,中国传统的大宗商品出口增速均大幅下滑。其中,鞋类回落增幅1.7%;家具出口增幅回落3.5%;塑料制品出口增幅回落8.4%。据计算,此次退税率塑料制品提高了4%左右,家具等提高了2%到4%。调整的幅度不是很高,但有助于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对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有积极作用。此外,这次政策调整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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