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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破解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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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型交通工具也在不断面世,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以其经济、环保、轻便、快捷等优点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电动自行车虽然在定性上属非机动车,但车速却越来越快,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道路交通状况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对策,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法规,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已成为大同市整治交通秩序工作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底数无从知晓
2004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目前,大同市电动自行车未进行统一登记、管理,记者尽管跑了多个部门,但对于大同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究竟是多少,依然无从知晓。但从路面上观察,电动自行车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身影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认为购买电动自行车不但不用上户交纳购置税,而且也不用年检,与摩托车相比更为方便。目前在大同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在拔去车上的限速销后,车速最快能达到每小时60公里,电动自行车“轻摩化”现象十分严重。而随着电动自行车车速越来越快,车型越来越大,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在不断地显现出来。 tujian.org
管理难度不小
前几天,市民王先生被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撞伤后,肇事者逃之夭夭,由于电动自行车无号牌,王先生无法找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提起电动自行车,交警们都头疼:电动自行车是个“四不像”,自行车不像自行车,摩托车不像摩托车,与自行车、畜力车等混合行驶在非机动车车道内,可是它的车速还非常快,有的甚至比摩托车还要快,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规范势在必行
只有进一步规范大同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市场上以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名义出售电动摩托车的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才能从源头上对目前电动自行车满街跑、管理却无从下手的局面加以控制。除了对销售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外,一些业内人士建议,交管部门应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登记,以便于管理。事故发生后,也能迅速锁定责任人。同时应建立电动自行车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制度,这样也是对驾驶人的一种约束和保护。交警要加大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并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违规生产的各种电动摩托车,应禁止其上路行驶;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行车速度控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每小时15公里以内,以免对其他非机动车造成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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