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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不少在售电动自行车“超标”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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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山西省城“禁摩令”即将实施,电动摩托车市场迎来了销售高峰。4月19日在山西省城解放路、中奥电动车市场发现,不少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规定的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的技术指标。
当日上午,在位于山西省城解放路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家住山西省城中心摩托车附近的刘先生表示,5月1日山西省城的“禁摩令”就要实施,他的摩托车就得淘汰,于是他想买一辆电动自行车,型号小的骑着感觉太别扭,所以想买型号大的。从刘先生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说明摩托车中看到,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达到45公斤。销售人员表示,现在不少男摩托车消费者还是喜欢型号大的电动车,感觉骑起来比较舒服,最近这些大型号的电动车卖得格外好。据了解,不少厂家为了规避国家的技术标准,不对重量等技术指标作详细说明。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山西省城中奥商场电动车市场的一家商铺,一位销售人员表示,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之时就要求销售人员去掉限速装置,而他们为了提高销售量,也只能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操作。还有一些消费者是在购买之后觉得速度太慢,要求维修人员调整车速。正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曹先生表示,虽然国家的技术标准是出于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但是20公里/小时的速度有点慢。在曹先生的一再要求下,销售人员只好去掉了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超标问题,国内的广西南宁已经禁止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过也有一些生产厂家人员表示,国家的技术标准是十年前制定的,应该作出一些修改,因为这些技术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不利,甚至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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