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负责应对欧盟皮鞋反倾销律师处获悉:欧盟法院初审驳回奥康、泰马、金履、新生港元和万邦中国五家鞋企状告欧盟贸易委员会的诉讼请求,支持欧委会继续对来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该律师处律师蒲凌尘认为,欧盟法院在解读反倾销法律条款的过程中,完全是依据欧盟去年1月到奥康等中国鞋企实地核查的情况。欧盟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调查中违反贸易公平原则,忽视中方鞋企所提交的证据。欧盟法院作出了有失公平的法律裁决。
蒲凌尘指出,去年12月欧盟公布对中国皮鞋日落复审的裁决结果,最主要的依据也是欧盟实地核查的情况,所以欧盟法院和欧委会两次裁决的结果是同一个依据。对中国鞋企非常不公平。
2005年7月,欧盟对中国皮鞋发起涉案金额高达7亿美元的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7日,欧盟贸易委员会终裁中国鞋倾销幅度为16.5%,并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奥康等中国五家鞋企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消这一反倾销税,理由是欧盟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企业出口欧盟鞋类产品的成本分析不准确。
2008年10月,欧盟在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即将期满之际,又发起期终复审。2009年12月22日,欧盟贸易委员会宣布期终复审的裁决,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现在,我们聘请的欧盟律师正在针对欧盟法院裁决所依据的证据进行分析,我们会根据分析和评定的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或将上诉到欧盟高级法院。”蒲凌尘说。
“我们受到了欧盟贸易委员会的不公正待遇,没有获得足够的权利来为反倾销指控作辩护,欧盟贸易委员会在做决定之前也没有进行恰当的分析”。得知这一消息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气愤之余向记者表示,一方面如果有可能我们会继续上诉到欧盟高级法院,继续争取法律的公平公正裁决;另一方面期待中国政府能够通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尽快解决欧盟反倾销问题。
据了解,今年2月4日,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已就欧盟对中国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按照相关程序,中国与欧盟双方将有约60天的期限就此案进行磋商。如磋商未果,中方有权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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