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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就多哈发展议程(DDA)阐述中方立场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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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5月4日,来自世贸组织和美国、欧盟、日本、巴西和印度等45个国家的部长参加了巴黎召开的经合组织部长级理事会会议,专题讨论多哈发展议程。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多哈发展议程阐述了中方立场。
第一,多哈回合必须切实实现发展的主题。多哈回合是发展回合,WTO成员中85%是发展中成员。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他们既面临机遇,又面对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能否从多哈谈判中真正受益,是检验多哈谈判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谈判中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特殊与差别待遇使他们能够保留必要的政策空间,实施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
第二,多哈回合应切实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逐步扩大市场的开放,增加新的商业机会,这是多哈谈判的重要目标。发达成员是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受益者,应该在多哈回合中先行一步,做出表率。尽管中国还很不富裕,按联合国的标准,还有几千万人口处在贫困状态,而且在加入WTO的时候做出了重要的承诺,在执行WTO协议过程中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和消化,但我们愿尽自己的努力,积极推动多哈谈判主要目标的实现。
第三,多哈回合的谈判结果必须得到切实遵守。多哈回合是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的谈判,一旦达成协议,大家都必须信守承诺,否则谈判新的规则就没有意义。不能采取实用主义,对自己有利的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就像对目前的纺织品问题一样。十年前,在乌拉圭回合中,WTO的纺织品服装协议就已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应该在十年内分阶段放开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将70%最重要的配额保留到去年年底,目前还把纺织品出口增长较快的责任归于中国,搞贸易保护主义。这样做只能损害世贸组织规划的严肃性,也会对正在进行的新一轮谈判产生负面影响。 tujian.org
关于多哈谈判的具体问题,薄熙来表示,农业议题的谈判是重点,农业的核心问题是由国际农产品贸易扭曲水平所决定的,农业谈判的进展将最终决定多哈谈判的成败。服务贸易和NAMA(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也应加以推动,以便最终达成“一揽子协议”。在服务贸易谈判中,我们要切实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的经济水平、承受能力和他们在加入谈判中已经做出的重大承诺,同时应该考虑发展中成员很少的有出口利益的那些领域。中国反对将发展中成员分类。分类在法律上没有授权,在经济上不可行,在现实中没有惯例。对发展中成员分类将导致多哈回合的失败。
最后,薄熙来呼吁主要的贸易伙伴,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重,摒弃贸易保护主义的思维和做法,通过协商来解决多边、双边贸易中的问题,共同努力促成DDA在12月份取得重大进展。
在会议期间,薄熙来还会见了经合组织秘书长约翰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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