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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信为本,树立流通行业新貌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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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商务部、中宣部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举办了“百城万店信用行” 活动启动仪式。商务部、中宣部确定今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主题是“百城万店信用行”,目的是通过在流通行业开展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总结交流10年来示范的成果,探索进一步开展活动的有效途径,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深入开展。
今年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十周年。10年来,通过开展“百城万店质量万里行”、“百城万店创品牌”、“百城万店重诚信”等活动,在流通行业兴起了重质量、重信用的良好氛围。目前,中宣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先后共确认了308家示范店、2家示范市场和81条示范街,各地也相应确认了一批示范单位。这些示范单位在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行业风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成为展现流通行业精神风貌的“窗口”。
今年“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主要是通过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商业信用建设情况的检查、评议、总结、交流和推广,在流通行业建立起规范的商业信用体系。主要内容为:一是严把商品进货关,建立商品质量信用;二是严把商品价格关,建立商品价格信用;三是严把商品促销关,确立行业公信;四是严把经营场所安全关,建立商场购物环境达标信用;五是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建立商业服务信用;六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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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出席了启动仪式并作讲话。他指出,各地要充分总结十年来“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经验,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商业信用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树立流通行业新风方面的作用。张志刚指出,新形势下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注重五个方面的结合,一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二是与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结合起来,与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结合起来。
启动仪式上,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代表全国流通企业发出“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的倡议,号召流通行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重要性,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推向新高潮。
据了解,今年适当的时候,中宣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将联合召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十周年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10年来积极开展活动的先进典型。
中宣部、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商务局有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以及北京市王府井百货大楼、西单商场、北京菜百、贵友大厦、翠微大厦、东安市场、北京王府井工美大厦、甘家口大厦等“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企业和争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有关企业参加了今天的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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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倡议书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十年来,在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示范店、示范街和示范市场,它们在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优质服务、树立行业风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推进商贸企业的诚信建设,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中宣部、商务部等八部委,确定2005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主题为“百城万店信用行”。为积极响应八部委的号召,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的全面展开,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代表广大流通企业发出倡议:
一、严把商品进货关,建立商品质量信用。
企业采购商品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登记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商品合法性文件,杜绝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绝不允许“三无”、“两全”和未标注“三期”的产品以及过期、破损、污染的商品上柜。证照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进入流通环节销售。购进商品,严把检验关,严格执行验货制度和商品质量责任制度,确保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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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把商品价格关,建立商品价格信用。
严格执行《价格法》、《计量法》等法规。价格标签须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质量、等级、规格、计价单位、价格以及折扣率或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企业按商品管理权限,设立价格管理档案和审批程序,定期进行价格抽查。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检测有合格证书和标志的,并送有关部门周期检测,保证计量准确,秤平尺足。包装商品上柜前,进行计量验收,防止缺斤短两,严禁任何形式的掺杂使假的欺骗行为。企业设立物价监督岗、监督电话,设立复尺台、复秤台,接受消费者监督。
三、严把商品促销关,确立行业公信。
促销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搞虚假打折促销,不搞强买强卖,不搞超低价的恶意竞争,不强迫供应商参加合同外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范围、规则提前明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零售商与供应商重合同、守信用,互惠互利。零售商不能占压、克扣供应商的货款,不能单方面在合同外强迫收取供应商的费用,不得向供应商硬性摊派。零售商主动向供应商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促进供应商改进产品,提高零售企业信用。
四、严把经营场所安全关,建立经营场所购物环境达标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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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商场的服务和购物安全。店容店貌舒适美观,环境达标。经营场所要有规范、醒目的公共标识、安全警示标志;陈列的商品、广告标牌等,安装坚固,安全可靠;通风排气设备良好,防止灯光、空气、噪音对消费者的污染;不得组织易造成人群聚集、秩序混乱、人身伤害的销售活动。安全通道有明显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不得挤占,保持畅通。
五、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建立商业服务信用。
企业要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文明经商,自觉遵守商业职业道德,严格服务标准,切实履行承诺。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企业职业道德、岗位技能、服务质量规范等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导购中不诱购、不劝购,宣传商品真实,不夸大。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做到无障碍退货,不得推诿、刁难消费者,让消费者买得放心,退得满意。通过售前、售中、售后的优质服务,将顾客的满意度提升为顾客的忠诚度。企业必须制定并公布企业信用守则及监督举报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树立企业对消费者的信用,形成企业的信用服务品牌。
六、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企业信用。
建立健全消费者监督机制,聘请消费者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物价计量、服务设施、购物环境、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考核、检查,反映消费者的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规范商业信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典型企业的事迹,对劣迹行为公开披露,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与职工自觉的行为准则。同城企业相互监督,自愿结合,互查、互纠,查找纠正服务管理上的缺陷,把“百城万店信用行”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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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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