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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2009-08-2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备案登记办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一项重要配套法规,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当日,全国首批受托的48家备案登记机关共为286家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截至7月19日,全国共办理备案企业3989家,其中内资企业3860家,外资企业85家,港澳台资企业18家,个体26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商务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省会城市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作为首批的48家办理备案登记机关,负责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登记工作。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商务部对以上备案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严格的业务培训,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从商务部政府网站的主页直接进入该系统,下载表格。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协助其将有关信息录入和传输。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备案登记,确保了备案登记办理的公开、透明、准确、高效。

  “备案登记办法”的实施提前履行了我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体现了我国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服务于对外贸易经营者、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有效管理对外贸易的新思路,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和宽松的政策环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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