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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2003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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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新的形势需要,在充分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WTO成员做法的基础之上,根据《对外贸易法》和《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每年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03年5月20日,商务部发布了2002年度《报告》。本报告是商务部发布的第二份《报告》,即2003年度《报告》。
2003年度《报告》共涉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巴西、欧盟、俄罗斯、波兰、日本、韩国、印度、印尼、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南非等19个贸易伙伴。2003年,我对这些贸易伙伴的出口总额约占我出口总额的70%。
《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我国与有关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投资概况;(二)有关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管理体制;(三)有关贸易伙伴在对外贸易中采取的具体贸易措施情况。《报告》介绍了2003年度有关贸易伙伴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方面的变化,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上遇到的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的发展变化,以及中国政府为消除这些壁垒所做的努力。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的发布是中国政府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后,商务部将不断增加《报告》涉及的贸易伙伴并充实相关内容。希望广大企业和有关中介组织及时、准确地向商务部反映在国外市场上遭遇的壁垒和不公平待遇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下载:中文版《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03》
英文版《Foreign Market Access Repor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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