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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中期审评会在京举行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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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19日,中国政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中期审评会在京举行。会议目的在于回顾合作方案前半段国内外的形势发展对中国妇女和儿童状况产生的影响,同时探讨合作项目的目标和战略的是否需要调整等问题。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区域主任麦坎女士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易小准表示,在过去近3年时间里,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方案的实施富有成效,中国儿童事业借鉴了国际上成熟的经验,获得了适用的技术和必要的技术手段以及新思维和观念,使中国儿童事业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同步。
易小准说,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关系是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关系,基金会为中国带来“种子钱”和“催化剂”,为中国和世界的沟通和接轨起到了“窗口”和“桥梁”的作用。同时,中国作为基金会执行局成员国,积极参与基金会各项政策的制定,认真履行义务,向基金会捐款。中国2004年对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各机构的捐款有所增加,其中对儿童基金会的捐款增加了2万美元。作为拥有3亿儿童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将继续发挥成员国的作用,并通过基金会与世界分享中国在儿童生存、发展、保护与参与领域的成功经验,对全球目标的实现和全球共性问题的解决作出应有的贡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商务部有关官员在会上介绍,2000年6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理事会通过了中国与该基金会2001-2005年合作方案,也称国别方案,总金额为1亿美元(6000万美元为正常资金,4000万美元为待筹资金)。评审表明,方案实施至今,经过近3年的努力,双方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加强了中方切实履行义务的能力,维护了儿童权利。《90年代儿童发展纲要》24项目标中中国未达标的目标从原来的10项,降低为3项(降低孕产妇死亡、控制艾滋病、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未来两年,双方合作将按既定目标继续实施国别方案,争取按期、按质地实现合作方案的目标。同时,双方也将继续致力于实现儿童问题国际和区域会议目标,进一步配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的实施,关注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新周期方案(2006-2010)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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