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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尽快建立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的社会评价机制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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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充分的前期论证和事后检查评估机制,目前有些农村文化专项建设工程的绩效和可持续性有待提高,所以应尽快建立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工程的社会评价机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绩效评价和调查研究。
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2日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邵鸿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在会上发言。
邵鸿介绍,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启动了不少农村文化专项建设工程,如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流动放映车等,这方面成绩是显著的。但有些项目的绩效和可持续性也亟待提高,如有些地方的“流动放映车”“流动演出车”空置率比较高,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后,后期的长期运营却缺乏一定的保障等。
邵鸿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发言建议,评价制度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各县、村、乡基本文化设施建设的评价,二是对文化设施利用情况和利用效果的评价。评价的依据是检查,文化设施建设搞得好的县、村、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则给予批评和处罚。评价机制中应包含上级单位的评价、自身评价和社会公众的评价,避免单一主体的片面化。同时,要有完善的指标体系、多样化的评价方法、规范的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的实施过程要公开进行,其评价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邵鸿同时建议,必须以制度化的形式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工作和干部岗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需加强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准确及时有效向政府部门提供农村文化动态信息的管理机制和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机制,并借助社会科研院所的优势,为文化体制改革和履行政府职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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