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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报:国有文化单位有望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机制,且考评结果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资产配置、国有文化资产经营者的收入分配真正挂钩。财政部网站近日公布了《财政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透露这一消息。
《通知》指出,党委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文化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宣传业务的指导工作,重大国有文化资产变动事项的审查把关。要严格规范和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审批程序。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财政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等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
同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定和政策,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资产变动事项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国有文化企业开展投融资活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产评估工作,评估结果须报同级财政或国资部门备案或进行合规性审核;变更国有资产产权、国有股权,改变国有资产使用方向等事项,须报经同级财政或国资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凡涉及前述重大国有文化资产变动事项,须经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同意。已授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关系是否需要变动,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强调,财政部门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有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参考有关国有资产绩效考评的规定,结合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尽快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绩效考评办法。考评工作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国有文化资产使用效益的提高,保证公益性国有文化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要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资产配置、国有文化资产经营者的收入分配真正挂钩。改进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人任期审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管理责任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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