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文化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促进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
2009-08-07
  新华网长沙7月11日电(记者张勇 苏晓洲)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11日在出席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时,公布了多项促进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陆文化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并将适时出台惠及台湾演艺界的政策,如鼓励台湾业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支持台湾演艺经纪公司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等,努力为台湾业界来大陆从事文化产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开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教育部决定,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且考试成绩达到台湾一流大学录取标准(顶标级)的台湾考生,可直接向大陆高校申请就读,经学校面试达到录取标准即可入学。鼓励、支持两岸高校通过校际交流合作,实施互换学生计划,并相互承认学分。

  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专题研讨发言时公布,允许台湾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公司,在福建省提供有线电视设备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田进同时表示,大陆主管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并将适时出台惠及台湾电影业的政策,鼓励台湾业者经批准在大陆参与合拍影片,建设、改造电影院,发行大陆影片等,以期进一步促进两岸电影交流与合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将把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作为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支持两岸业者以版权贸易形式合作出版科学技术类期刊。台湾业者参加大陆书业活动相关费用与大陆业者一致。鼓励台湾企业到大陆相关新闻出版行业的产业园区或基地投资落户,享受园区或基地优惠政策。对在大陆台资企业开发并入围国家重点网络出版工程的精品项目,在表彰、奖励、宣传、资助等方面与大陆企业同等对待。

    上一篇:抓发展必须抓文化 抓文化也是抓发展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抓发展必须抓文化 抓文化也是抓发展
    ·促进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
    ·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综述
    ·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江苏评审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中国票务在线”推出电子票务
    ·文化部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推选结果揭晓
    ·云南大理万人红装唱国歌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