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文化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中国古代法律对于婚外性行为比欧洲宽容——中图社
2009-08-10

  由《一报还一报》说“奸罪”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莎士比亚的《一报还一报》(亦译为《量罪记》),改编自一部意大利悲剧《普洛莫斯和卡桑德拉》。故事是说维也纳的一个少年绅士克劳狄奥,因为与女友未婚先孕,被本城摄政安哲鲁判处死刑,由此引发一系列的戏剧冲突。这个故事有一定的真实性,因为在当时欧洲,一切婚姻外的性行为,都是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人类的性行为是哺乳动物中最为奇特的,它不是依靠遗传密码来触发得以进行性行为的发情期,而是依靠人类的情感与理智来进行选择与控制。人类和其他动物相比,有一个漫长的幼年期,需要长辈的全力合作抚养。因此在人类最早的行为规则中,将性行为严格控制在婚姻规则之内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古希伯来人《旧约·出埃及记》的“十诫”,其中的第七诫就是“不可奸淫”。当时法律允许将犯有婚外奸淫罪的男女双方,用石块活活砸死。不过对于未婚的女子性行为,则规定男方承担支付聘礼与之成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后来基督教的《新约·约翰福音》提到耶稣基督赦免犯奸罪的女子的故事,可是《希伯来书》又说“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后来欧洲基督教国家的法律沿袭的就是《希伯来书》的法则。通奸罪一律加重为死刑,有的国家虽然不处死刑,但也要受严惩。甚至即使国王犯下此罪,也会受到教会的处罚。比如1104年,法国国王腓力因为与安茹伯爵夫人长期未婚同居,被教皇帕斯卡尔二世下令开除教籍。两人没有办法,只得在巴黎举行的宗教会议上,向教皇的特使表示忏悔,两人身穿苦行者的破旧长袍,光着脚下跪,表示服从教皇的谕旨,从此永远分手。教皇也收回成命,恢复他们的教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地球的另一边,中国古代法律对于“奸罪”要宽容得多。比如张家山汉墓竹简中的西汉初年《杂律》中,规定通奸罪,双方“完为城旦舂”(男子为国家筑城,女子为国家舂米)。但男子为官吏身份的,就按照强奸罪处罚,处以宫刑。到了唐代,已婚者通奸的,不过是徒二年的罪名。明清法律进一步减轻到杖九十,只是往往附加两人共戴一枷、枷号示众若干天的附加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发生《一报还一报》那样的未婚通奸,唐律规定双方各处徒一年半,日后也不能结婚。可能是考虑到这样的立法不近人情,明清律中没有这样的条文,只是规定未婚男女和奸,处杖八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被认为是不正常的性行为,中国古代法律也有更大的宽容性。就目前能够见到的古代法律条文来说,兽奸和鸡奸行为都没有明确的罪名与刑罚。只有在明代的比附条例中,规定:“将肾茎放入人粪门内淫戏,比依秽物灌入人口律,杖一百。”只是将鸡奸行为作为一般的污辱侵害人身来处罚,并不认为是一种性行为。清代设置条例,凡是在抢劫、绑架之类重罪中有强行鸡奸行为的,要加重为“斩立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是中国古代法律又允许私人自行处死通奸者。早在秦始皇的“会稽刻石”中,公然宣布“夫为寄,杀之无罪”,丈夫像公猪那样钻到别的窝里去与人通奸,妻子杀了他是无罪的。以后的法律没有这样的内容。后来元朝改变了传统的法律,规定丈夫在通奸场所当场杀死奸夫及妻妾可以无罪,而捉奸告官不过是处奸夫奸妇杖七十七而已。这条法律后来被明清两代继承,允许丈夫当场杀死奸夫奸妇。而反过来妻子对于丈夫就不能行使同样的私刑权力。

     相关链接
    ·十大间谍装备:毒伞枪声名狼藉 钱包是相机
    ·中国古代法律对于婚外性行为比欧洲宽容——
    ·老外都在GOOGLE上搜什么?——中图社
    ·火星照红遍互联网 火星人是食肉动物?(图)—
    ·李世民吞蝗虫“作秀”:你们来吃我的肠胃吧
    ·秦良玉:古代惟一载入正史的女元帅 ——中
    ·动物也有道德感:老鼠宁可绝食也不害同类(图
    ·《巴黎圣母院》:残忍的搜捕女巫运动——中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董小宛貌美亦只能做妾—
    ·四百年前中国地理知识:南极有狮子——中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