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韩国JYJ组合与所属经纪公司[GongSi]的合约纠纷进行了第4次的开庭审理。SM公司[GongSi]财务主管出庭作证。
2010年4月,韩国SM娱乐与原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在转会协议和经济损失赔偿方面有异议,随后提起诉讼请求,另外,原东方神起三名成员也就转会协议的不平等性和SM公司[GongSi]侵吞自己演出所得而起诉SM公司[GongSi]。
15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法院就这两个诉讼请求并行审理。SM公司[GongSi]财务主管尹某对此纠纷案件透露:SM娱乐公司[GongSi]一年之中,对旗下的艺人进行2次的唱片销售收入[ShouRu]的核算,进行收入[ShouRu]核算之前,公司[GongSi]要把艺人、艺人父母、公司[GongSi]财务主管等都召集到一起,对收入[ShouRu]先进行大体地分配调整,待双方都同意后,共同签属《收入[ShouRu]分配条约》,这一切都受到公司[GongSi]财务法人的监管。
尹某还表示:此前,他们三个人对收入[ShouRu]分配一直没有异议,所有的收入[ShouRu]分配都是本着自愿签属《收入[ShouRu]分配条约》的基础上生效的,不存在克扣艺人收入[ShouRu]的事情,所有的财务核算都是合法的。当天法庭之上,尹某还对原东方神起的收入[ShouRu],唱片的版税、应还公司[GongSi]账目等作了进一步的回答。但是,当天的审理,JYJ三人并没有出庭,所以法庭当庭宣判则日再开放审理,下次开庭将在4月19日下午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