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刘德华、许冠杰同时为一个诈骗犯罪嫌疑人写求情信。这个人就是有“内地演唱会之父”之称、人称Ba叔的陈达志。最后,Ba叔被判入狱3年,并被禁出任公司董事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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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达志曾合作的歌手包括陈慧琳、黎明、郭富城及许冠杰等,他也曾投资过多部港产电影。在2004年至2005年间,陈达志串谋两家上市公司资金,再造假账掩饰盗款,涉款7200万港元。2006年,陈达志承认洗黑钱、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等6项罪名,之后64岁的他出任污点证人。案件扰攘多年,其间他申请破产、还因患抑郁症而接受过精神治疗。近日案件宣判,辩方向法庭呈上17封求情信,写信人包括刘德华、许冠杰、导演徐小明、尔冬升等。
织梦好,好织梦
刘德华在求情信中写道:“我认识陈达志超过10年。虽然在工作层面上,我们没有合作过,但是在个人层面上,我留意到他非常乐于助人。2006年他变得相当消瘦,沉默寡言,变得苍老。他显然承受着很大焦虑。他感到后悔及认罪,他的名誉、生意及信用已经受损,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Ba叔的律师总括求情信的内容,大都是盛赞Ba叔慷慨兼乐于助人。最后,Ba叔被判入狱3年,并被禁出任公司董事8年。 本文来自织梦
按照香港的法律,求情是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香港法律中,求情不会影响法律公正。2006年,成龙等200多人就曾为上海富豪周正毅之妻毛玉萍写过求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