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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品办发出预警:野蘑菇慎采勿食免中毒
2011-05-26

  北京气温近来逐渐升高,天气湿热,雨水增多,正是野蘑菇生长和采摘旺季。而几乎每年国内各地都会发生误食毒蘑菇引发的中毒事件。昨天,市食品办发出预警,提醒广大市民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除了毒蘑菇,还有食用扁豆中毒、亚硝酸盐中毒等容易引发的问题,也不可不防。

  “市民通常认为色彩艳丽的蘑菇才有毒,其实一种样子看似普通的白色小蘑菇‘白毒伞’,只需50克就能引起人体肝肾功能衰竭,继而引发死亡。”据介绍,去年在外地有多人因把山上采摘的有毒蘑菇带回家煲汤,导致生命危险。

  市食品办提示,目前正是野蘑菇生长和采摘旺季,公众如不仔细辨别、鉴定而采食野蘑菇,轻者可造成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的损害,甚至引起死亡。因此,广大市民切勿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能辨认或易混淆的野生蘑菇,以免发生误食中毒。

  亚硝酸盐极易引发食物中毒,昨天,市食品办再次要求“严禁向个人、餐饮服务单位出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可能因滥用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含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市食品办负责人表示,如果要销售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须建立销售台帐,查验购买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今后,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日用百货和食品商店、超市一律不得经营上述食品添加剂、调味料。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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