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30,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程子林做客新华网,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程子林说,《处分规定》没有对违法情节作出具体规定,将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后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主持人]这份《处分规定》中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这个是怎么区分的?
[程子林]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后果来区分的。从行政处分的事件来看,主要是由监察部和任免机关实施行政处分。从立法角度来讲,只能说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具体的很难量化。有的地方曾经做过一些量化,对某一个指标虚报多少比例,比如10%以上就是情节严重,虚报30%以上就是情节特别严重,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实践中效果不太好,因为不同的地方,影响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指标虚报10%是相当严重的。有的数字特别敏感,比如说人口、劳动力,有的数字标准更高一点。有些数字和虚报单位的规模有关系,有的单位比较小,比如一个工业企业,每年营业数据只有500万,虚报10%就是50万。另外一个大的企业,一年的营业额几百亿,它虚报10%就是几十个亿,影响后果是不好比的,既不好简单地用一个百分比来规定,也不好简单地用一个绝对额来规定。
比如说虚报500万就算特别严重,但是这个500万对于一个特别大的企业,可能才是万分之几。但是对于一个小企业,比例又非常高。所以从一般意义上用数量性的标准,看起来容易,好象只要有一个违法单位的违法数额或者比例和这个标准一对比就可以作出判断了,但是情况非常复杂,不同的指标,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都有相当大的差别。我们三个部门制定《处分规定》没有对违法情节作出具体规定,要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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