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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向农民自建房收费 被评"最牛的公开抢劫"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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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的公开抢劫"之所以能粉墨登场,并不是当地政府部门真的无知,也不是法制办官员真的缺少依法行政意识,而是他们被利益遮了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7月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龙泉市政府5月14日印发《关于龙泉市城区及工业重点乡镇农民联建房规费调整方案》,向农民自建房收费,因为文件中多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经不起推敲,令当地农民感慨“政府文件的无知”,政府文件也被当地农民评为“最牛的公开抢劫”。“对一些费用收还是不收,是要看地方对上头文件怎么理解了”——看了龙泉市的“方案”以及龙泉市法制办主任郑向东的“解释”,真让人见识了好经是如何被歪嘴和尚念歪的。这也说明,现在一些基层政府为了追逐利益的最大化,是如何挖空心思,使公共政策在执行中被扭曲的。浙江的这个事例,不能不叫人感到惊讶。正如有网友所说,“别吃惊,当有足够的利益摆在他们面前时,再愚蠢的举动,他们都做得出来,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和着眼点,跟你想的绝对不一样”。而笔者认为,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竟成为当地政府的收费依据,其所表现出来的最让人忧心之处,就是公共政策被扭曲为少数人或部门利益的实质。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最牛的公开抢劫”的实施过程中,公共政策所包含的基本规则,并没有成为当地有关官员心里的刚性原则,而是沦为可以随意解释的逐利工具。现在,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也成了龙泉市政府的收费依据,文件中多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经不起推敲,就是明证。“最牛的公开抢劫”之所以能粉墨登场,并不是当地政府部门真的无知,也不是法制办官员真的缺少依法行政意识,而是他们被利益遮了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而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当地公共政策执行中的权力化、利益化取向。试想,在一个地方,如果公众的权利能够有效伸张,就会对陷入利益化泥潭的公共政策执行及时进行矫正,“最牛的公开抢劫”这样的荒唐事就不可能出现,即使出现也不会成功。通过“最牛的公开抢劫”的个案,我们应该反思如何伸张民权、遏制公权,使公共政策早日回归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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