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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财政"省管县"为行政"省管县"创造了条件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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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省管县财政改革有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扁平化的框架下,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可以更加便捷和到位。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随着县域经济发展,这一模式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显现。在我国,县是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最大载体,但在“市管县”模式下,县的财权和其承担的职责是不相匹配的,所谓“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而且,既有模式还容易出现“县的钱被市截留”等问题。贾康指出,按照省管县财政的框架,再加上现在很多地方推行的“乡财县管”的改革,以往五个层级的财政框架就会演变成中央、省、市县三个层级,会更有效地改变基层财政的负担,减少财政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职能合理化。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则指出,“省管县”模式,可以提高县域经济的自主权,避免内耗和资源过度向中心城市集中。汪玉凯表示,“省管县”一方面是财政上的,另一方面是行政人事上的。“财政的改革是第一步。因为多年体制制约,要市对县马上放权存在困难,通过财政改革,也为行政“省管县”提供了条件。最终实现地级市不再管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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