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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制办:人才《条例》的任务分解要落到实处 |
200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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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银川7月11日电(记者周志忠)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任高民日前撰文--《开发人才资源的法制保障》,就宁夏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了析解。
任高民任提出,《条例》是宁夏人才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党和国家关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和宁夏多年来人才资源开发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宁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由此纳入了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条例》是对我国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是对社会主义民族法制建设的新贡献,为国家人才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任高民认为,《条例》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而且也是规范宁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重要法规,是促进宁夏人才事业发展的法制保障。他同时认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条例》的出台仅仅完成了法制保障的第一步,要实现和达到《条例》的立法目的,除了要做好学习、宣传、培训、组织领导、协调等基础性工作外,关键要做好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要将实施《条例》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实处。任高民表示,《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做好宁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新契机,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不断创新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法制保障,就一定能够开创宁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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