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郑州公布对“经济适用房建成别墅”事件处理决定
2009-07-13
12日晚,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对“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郑州市中原区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建起别墅群,媒体记者前往采访,竟被当地官员质问“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违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郑州市政府6月18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经过媒体的不断追踪报道,郑州市政府在7月12日夜间,对外公布了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经过调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但是这个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甚至还有502.36平方米的住房。 郑州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罚决定: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责令企业停工、依法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对企业擅自施工行为予以处罚等。 这一决定,没有说明对于这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当地一些百姓认为,“经济适用房建成别墅”事件背后,存在着众多政府部门明显的错误甚至违法行为,但是这一决定并未公布对此的处罚措施。
     相关链接
    ·罗京等80位“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受表
    ·西航集团公司成立“吴大观设计室”
    ·《六个“为什么”》一书紧密结合实际直面重
    ·及早谋划,让老年人口大国养老无忧
    ·南京车祸:法律如何回应民意
    ·监管民办高校,不妨借助社会力量
    ·医保起付线可进一步降低
    ·人民英模:王尔琢
    ·最高法院:所有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一律公开
    ·“祸水”不是“红颜”想当就能当的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