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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企业仍是环境污染主源头 约占70%比重 |
200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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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等12日在京召开了“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首发式”。会上发布的蓝皮书认为,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仍是环境污染主要源头,约占总污染比重的70%。蓝皮书指出,近年来,我国由于沙尘暴频发和酸雨污染、跨界河流污染、越境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不断与周边国家发生环境摩擦,造成了在国际社会中我国环境保护的声誉较低的结果。造成生态和环境破坏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污染源头是企业。据估计,我国工业企业污染约占总污染的70%,其中工业企业污染中的50%是因为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例如,对化工、石油等部门的一些重点企业的调查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有的企业的废料流失率高达86%。由于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企业没有自觉地控污减排的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我国环境与资源的压力。蓝皮书建议应从四方面加强企业环境保护责任。一是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构建完整的环保责任。诠释原有法律法规,制定新的规则。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加重违规成本。二是通过制度创新推进企业的环保责任。增强“源头治理”,在污染源进入市场前,对其进行限制、改造甚至禁止,并克服“源头治理”中的“寻租”现象,适当引入市场中独立的环保测评机构。三是加强企业的道德约束,转变经营观念。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完善公众舆论的传导路径,并与媒体进行有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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