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指出,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等七种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中新网7月12日电)
坦白讲,面对来势汹汹的群体事件和刨根究底的网络审视,部分领导干部此前奉行的那一套“一堵二捂”的危机处理方式早已捉襟见肘,甚至不时乱了分寸。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人的现实语境下,封锁消息和真相无异于痴人说梦,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更加被动。被动的最终后果很有可能就是不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再相信这个信息渠道。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民众与政治精英的对立。
针对“网上网下”两个舆论场遭遇“三个进不去”(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的尴尬,有关方面也在想办法,比如主动“召见”事前遴选的媒体和记者,目的先行,手段任选,以片面的真相和利己的解释应对日益发酵的舆情,一相情愿的试图保证自己的“引导”意图得以实现。但他们真的忘了智慧在民间,互联网的优势就在于纠集草根智慧,洞察一切真伪。可以说,在网络如此开放的审视环境下,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民众的慧眼。既然谁也骗不了谁,那么,谁都不要骗谁。骗人的结果只有一个,网下的群体事件借助网上的传播力量出现交织放大的趋势,“这必将增加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和防范阻力”。
说到底,堵也好,捂也好,“引导”也好,都没有改变大事化小、力保乌纱的操作思路,具体运作也依然在官官相护、问责乏力的圈子里打转。或许在他们的眼里,不论问责谁,都是上级权力的污点。在权力通吃的地盘上,问责若同于自打嘴巴,上级权力往往张不开有力的大手。窃以为,落后的判断标准不仅仅是经济欠发达,还在于政治生态的落后与故步自封。
不可否认,一些基层政权已无正确处理群体事件的原动力,出事之后不是反思施政得失,反而一口咬定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不明真相”一词居然成为类似事件通报中的“公式”,不能不让人对基层政权对待突发状况时的黔驴技穷深感忧虑。
内部动力缺乏,外在的施压就成为必需。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切中基层政权权力运行时弊。年初之时新华社就曾预言,今年将是群体事件高发的一年。2009刚过一半,一语成谶的预言已不幸变成现实。《暂行规定》的出台,就是从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为各地执政者敲响警钟,面对真相捂不了、乌纱捂不住的现实,张扬的权力如何学会尊重事实,让真相裸奔而不是任人打扮,亟待补课。(李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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