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
2009年7月28日14:30,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副司长张强做客新华网,与广大网友交流如何在民族教育中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访谈中,张强表示,学习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主持人]“双语”教学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双语”教学对传承民族文化是不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强]确实能发挥非常大的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实施“双语”教学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要学习使用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是一个规定。第二,我们还要同时学好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我们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要学习好、使用好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我们在法律当中明确规定,要学好普通话,要写好规范汉字。一个少数民族的学生或者一个学习者,学好本民族的语言,是一个学生或者学习者必备的素质。学习掌握好汉语或者学习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要求。同时我们也说,还要学习和使用好外语,这是对于一个人来讲的发展的一种要求。 tujian.org
另外,“双语”教学和传承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语言文字本身是人和人之间交流的重要工具,我们和少数民族的同志交流,大家共同使用汉语来交流,少数民族同志之间可以用民族语言交流,也可以用汉语交流,不同民族之间都要用一种大家互相都能理解的语言进行交流,所以它首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与人之间交际的工具。同时,民族语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同时它还是一种民族文化重要的载体。各民族之间的交流、相互的学习,我想都是要通过语言文字来实现的。所以语言文字在传承文化当中,一方面少数民族学好自己的语言文字,把这种文化传承下来。同时我们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大家把不同的民族之间灿烂的、宝贵的文化继承和发展下来,同时也传扬出去,这也非常重要。我们在学校教育中也鼓励在民族地区工作学习的一些汉族同志或者学生,提倡他们学好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很多汉族同志也可以流利的用当地民族语言与少数民族朋友进行交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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