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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级医院全部实名预约挂号 |
200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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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市卫生局向各区县卫生局和三级医院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全市三级医院均要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并逐步推广到二级医院,且预约挂号要采取实名制。
通知中明确,从2009年第四季度起,本市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并逐步推广到二级医院。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为满足患者对部分科室的复诊需求,通知要求,复诊预约挂号比例不低于40%,口腔科、产科复诊预约比例应达到100%,出院病人门诊复查预约率要达到60%以上。
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推行分时段复诊预约,并逐年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比例,至于各医院内每个科室预约号需占全部号的比例,则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预约挂号服务应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实施,要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并通过多种形式(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短信等)及时、准确地公示各种门诊挂号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预约挂号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中要求,医疗机构开展电脑电话预约挂号,要严格执行原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卫生局表示,各医院要进一步完善与对口支援社区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优先为社区转诊的病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有效的门诊预约就诊服务。同时,鼓励大医院结合医改方案,建立覆盖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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