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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的劳动者。张国防 张燕军摄
“高温费”案件出现:“高温下的民生建设”成新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对企业在岗职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在企业成本费列支。但在佛山,职工拿不到高温津贴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的。近日,广州禅城区法院审理了首例职工索要“高温费”案件,工人获得共计7个月的高温津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