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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出台 |
2009-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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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8月6日电(记者胡谋、许天宇)深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9-2011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对外公布。《实施方案》透露,年内将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
《实施方案》显示,深圳将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的滚动实施操作办法,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根据《实施方案》,该市今年要全力启动、扎实推进几项重点改革。这些重点改革工作包括:全面启动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设立坪山新区,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拟订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政策;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启动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规划纲要》,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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