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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和干部考核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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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直播: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推介会 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18日上午,民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新闻推介会,人民网进行现场直播。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要着力做好的四项重点工作,其中要求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特别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这个大局做贡献;要促进“办事难”、“看病难”、“购物难”、“参与难”、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现实问题的解决;要在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上考虑当地条件和农民承受能力,不能强求一律;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
孙绍骋说,第一,进一步突出服务大局、发挥作用这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一条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经济建设相结合、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在结合中谋发展、在结合中出效益。当前特别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这个大局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进一步突出服务群众、造福居民这一工作宗旨。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社区建设,要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要促进“办事难”、“看病难”、“购物难”、“参与难”、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现实问题的解决,使全体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外来人口等群体切实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进一步突出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这一工作方针。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便于管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并注重体现不同地方的区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在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途径、步骤、方式和工作重点上,要考虑当地条件和农民承受能力,不能强求一律。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从最想办、最能办到的事情做起,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挥霍浪费、强迫农民、与民争利等现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第四,进一步突出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一工作保障。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根本保障。各地要向示范单位学习,凡没有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实验单位要尽快建立起来;已经建立起来的,要明确职责,切实发挥作用。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保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要重点提高县(市、区)协调整合能力,乡和社区(村)也要逐步建立协商机制,提高具体落实能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民政部确定首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党政主导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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