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新政”如何化解潜在三大风险 |
200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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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将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这意味着,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经典药”,将通过集中生产和招标、统一配送,挤掉药价“水分”,让百姓享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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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新政”让利于民之时,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申城在推进基本药物目录之时,该怎样来化解风险?
集中招标,如何避免药企垄断风险?
随着基本药物的不断推广,社区与二三级医院内的基本药物使用量将大幅增加。据悉,目前上海药品招标的中标率一般在70%左右。对基本药物的统一招标,估计中标率会进一步降低,以此来适当集中生产、降低成本。市卫生局负责人坦言:如果药品招标集中度太高,很可能变成一家或两家企业垄断的局面,使药企缺乏一定竞争,影响企业提高效率、改善质量。
专家认为,招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应落实到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李国红副教授表示,政府部门的工作要规范,比如招标时有公示制度;以目前的信息手段,卫生部门有能力做到生产、配送过程中实时收集数据、进行监控。招标完毕后,中标药企的生产与配送也应实时进行跟踪,监督其在基本药物生产过程中不断改善质量。徐家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惠琴说,政府在招标时,应建立流动的专家库,每次招标对专家进行“盲选”,指定不同专家参与招投标,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情牌”。至于中标企业如在实时跟踪时生产不合格,应勒令其“下马”,更替生产厂家。
药品降价,如何避免药物“断档”风险?
长期来,“中招就死”是药品招投标领域的怪状。即药品企业间大打“价格战”,令中标药物因价格太低没有利润空间,药企只好放弃生产导致药物缺货断档。该如何避免因“招”而来的价格低廉,生产过于集中而引发的基本药物“断档”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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