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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四县区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 |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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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为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服务模式、运行和补偿机制,决定在宁乡县、岳阳楼区等四县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经验。
这次试点主要通过试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购买公共服务、药品零差率销售、绩效考核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综合配套改革,为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探索经验。
湖南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到2009年底,试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推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0年1月开始,试点县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制,并探索对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另据了解,湖南将通过边试边推和点面结合,到2009年底,全省所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补助工作,30%的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0年,全省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推行绩效工资制,逐步扩大收支两条线范围。(记者黄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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