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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将赴各地开展督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2009-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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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今年9月组织国务院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对全国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22个成员单位开展此次督查,共组成16个督查组,每组督查1-2个省份。各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全国总工会负责人担任,督查时间为9月5日-25日,每组督查时间10天左右。
此次督查将强化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管理情况。
同时,此次督查还将加强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及重要设施监管,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并将组织各地区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记者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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