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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公共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条例》实施在即 |
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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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银川9月11日电(记者周志忠)银川市人大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银川市公共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媒体做了情况通报。
今年6月10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提出由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8月4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了该《条例》;今年10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
《银川市公共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条例》共二十二条,分别就立法目的、建设维护费用、建设验收标准、维修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并对有关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秀斌介绍说,制定该《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银川市公共消防栓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栓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通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
据了解,银川市人大制定该《条例》的背景是,随着银川“两宜城市”(适宜人居、适宜创业)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发展,消防栓数量明显增多,为消防救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银川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特别是公共消防栓和其它消防取水设施欠账问题突出,与国家标准规定和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多年来,银川市城镇公共消防栓的应设、实有、完好数始终不能满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这一问题给灭火抢险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特别是银川农村火灾突出,基本上没有消防栓,有天然或人工水源的也因无消防取水设施而不能用,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灭火救援工作。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消火栓被圈占、掩埋、锈死等问题突出,严重威胁着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吕秀斌表示,《条例》的制定,填补了银川市没有制定消防工作地方法规的空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的有关职责,强化了法律责任,使公共消防栓和农村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维护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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