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快速成长中的国家和地区,如何加强和巩固政府管治,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协调统一,是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曾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今天发展中世界所面临的共同挑战。近年来,通过对发展中国家政府体制的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界逐渐认识到,高速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要实现长期的繁荣和稳定,关键点不在于政府的形式如何,而在于政府的执行能力如何。政府执行能力强,则和谐发展、稳定发展成为可能;政府执行能力弱,则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宏观和微观条件都难以得到保证,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只会成为镜花水月。作为中国大陆经济发展“排头兵”的广东,更应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
政府执行能力,主要体现在政府作为社会和资源的管理者,在维护社会秩序、分配公共资源、推进经济建设以及调处社会争端过程中,依照法定规则和程序进行处理的力度、效率和结果。政府执行能力的高低体现在政府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的程序与规则、处理过程是否及时有效,以及处理结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治决策者的预期。一个具有较高执行能力的政府,其行为必然是规范、有效和可预期的;而一个执行力弱的政府,则会表现出政府行为应对迟缓、缺乏效率、程序不一、过程不透明以及处理结果随意等特征。在某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执行力低下,还可能引起民众自我执法以及有组织规避政府监管等情况,甚至出现取代合法政府的强有力的地下权力中心,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
从批准一份营业执照申请到完成一次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现代政府工作千头万绪,政府的执行能力也正是体现在所有的具体行政过程之中。然而,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不仅仅是对各种具体行政审批程序的调整和改善,而是涉及到整个政府体系的优化和提高,是一个系统和全面的工程。笔者有四策应对之。
建立现代化的政府工作理念。现代政府合法性、认受度、负责性和执行能力主要体现在政府能否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对民众诉求能否高效率回应,以及对于社会不满情绪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和化解上。要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首先要求建设现代化的政府工作理念,其内核就是“服务观念”、“程序观念”和“透明观念”的有机统一。服务观念,即树立一切政府行为都是旨在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从而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平这一观念。程序观念,就是要树立一切政府审批、政府行为都必须按照向社会公开的程序进行这一观念———因为程序保障公平。透明观念,就是要树立一切政府行为过程都要对当事人保持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知情权的观念,切实保障公共管理行为的透明性。牢固树立服务、程序和透明这三大观念,是建设一个现代化、高执行力政府的必备条件。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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