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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设驻外外交机构254个外交人员近5000人 |
2009-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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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3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2009年10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外交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外交部干部司司长田学军介绍,今年是新中国外交60周年。在这60年里,我们的外交队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49年,开国大典刚刚结束不久,王稼祥大使以及必要的随行人员就奉命出使苏联,他和他的助手是新中国派遣的第一批驻外外交人员。在建国初期,我们向17个驻外外交机构派遣了大约700多名外交人员。
到了1979年,也就是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的驻外外交机构增加到125个,驻外外交人员达到了3500人左右。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外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到目前为止,我国与171个国家建立了大使级的外交关系,我们加入了130多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我们在外面设立的驻外外交机构有254个,外交人员接近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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