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200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 378万人,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减贫速度最快的一年。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的绝对贫困人口从2 l 48万减少到1 479万,减少了669万;人均纯收入在786元一l 067元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从3550万减少到284 1万,减少了709万。此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一人从1 928元增加到2278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11.7%, 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2007年扶贫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 (一)稳步推进重点工作 在整村推进方面,按计划启动了2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在中西部21个省(区、市)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试点;继续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在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全年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lOO万以上,培训资金总额超过10亿元。6月份在北京成功举办了首届“雨露计划”成果展览暨劳动力转移供需见面会,共签订意向用工合同2063份、65万多人,探索了贫困地区劳动 力转移的新方法。在产业化扶贫方面,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了产业化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有机结合的方式,探索信息扶贫,促进农民增收。 (二)对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研究及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组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开展联合调研,并形成了联合调研报告,为指导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四川阿坝和新疆阿合奇县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开展调研,启动实施了四川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及新疆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 3.参与了云南省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调研,探索解决青藏高原地区、沿边境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问题的路子和措施。 4.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参与研究制定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藏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实施了甘肃定西产业化扶贫和宁夏中部干旱带等扶持项目。 (三)努力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44亿元,比2006年增加7亿元。资金安排重点向革命老区、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并坚持调整和优化资金投向,坚持整合资源和强化资金管理。 1.继续推进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将试点从2006年的14个省(区、市)140个村,扩大到27个省(区市)、274个村。 2.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与财政部共同开展了对各省(区、市)200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工作,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3.进一步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592个重点县。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下放到省的试点从2006年的8个省扩大到11个省。
4.配合财政部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机制创新、抓好试点示范、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 (四)深化社会扶贫和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深化社会扶贫方面:2007年5月在杭州召开了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通过交流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任务,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协调增加发展改革委、中石油、民生银行等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11月在云南普洱市举办了“东西扶贫协作培训班”。启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开展了“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在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总预算400万美元的“帮助发展中和转制经济国家减贫能力建设项目”完成立项,计划于2008年正式实施;着手准备世界银行对华扶贫合作第五期项目,积极争取亚洲开发银行扶贫贷款项目,拓展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世界银行联合成功开展了农村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与世界银行、民政部联合组织了“中国发展市场”项目,与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开展了非政府组织参与村级扶贫规划实施试点项目,探索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扶贫合作新方式;开展了村级扶贫互助、东西扶贫协作等扶贫政策研究项目。 (五)成功举办一系列国际减贫活动 2007年成功举办了“关注贫困,行动起来”国际研讨会。共有37个国家、27个国际组织的469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境外部长级高官1 O名。会议全面、系统地对千年发展目标实现进程过半全球贫困与减贫领域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内外媒体对会议及中国的扶贫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报道。此外,2007年还举办了多期援外扶贫培训班和国际研讨活动。 二、扶贫工作仍然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 在充分肯定扶贫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中国扶贫仍然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 (一)贫困人口规模较大 2007年底,全国农村绝对和低收人贫困人口总数是4320万。扶贫系统建档立卡的工作对象近1亿人。 (二)贫困程度较深 在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地方病高发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直过区”和沿边境的部分扶贫重点县,绝对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0%左右。国家统计局监测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300个老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7%。 (三)返贫现象严重 全国农村每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村在10%左右,而重点县一般超过50%。 (四)区域、城乡和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一是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国的发展差距继续扩大。2007年,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278元,仅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 140元的5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l 3786元的1 6.5%。二是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在贫困地区内部更为严重。200 1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是2.9:l,城镇收入与重点县收入之比是5.37:1;2007年分别扩大到3.33:1和6.37:1。三是按农村居民五等份的情况看,2006年,最低收入20%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是1182.45元,仅为最高收入20%家庭8478元的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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