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6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拟扩大适用赔偿范围
2009-06-23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二十二日下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拟扩大适用国家赔偿的范围。

  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副主任委员洪虎说,修正案草案一审稿提交审议后,有的常委委员、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除了违法行使职权对没有犯罪事实和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捕、错判的应当赔偿外,对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拘捕的人,事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此,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删除了原来规定中的“违法”二字。

tujian.org

  草案一审稿中规定,受害人被羁押期间死亡的,被请求机关对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有的常委委员和一些部门提出,对被羁押人在被羁押期间丧失行为能力的,羁押机关也应对自己的行为与该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保障公民、法人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修正案草案进一步规范了赔偿请求的程序,明确了相关的操作期限、协商程序、举证义务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草案规定,除了要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慰问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学校防控甲流方案 可停课
    · 2006年山东军民春节联欢晚会在山东会堂举
    ·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迎新春联欢会 张高
    · 王敏到大众网看望一线采编人员 并致新春
    · 山东6万煤炭采掘工放假3天 首次家中过年
    · 山东被浓雾笼罩 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封闭
    · 济南推出智能卡售票让回家的路更快捷
    · 山东125名警察海地维和 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 济南鞭炮开禁两年 百姓热乎劲儿就过了
    · 外国友人一家在山东过大年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