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积极探索和运用“制度加科技”的载体对国有资产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区属骨干企业快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集团),建立了一整套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科学化管理的水平。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对所有商业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实地测量,绘制房屋平面图;查实租赁使用情况,拍摄商铺外观照片;登记造册,一房一档,一户一档;确定商铺产权归属。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执行。集团通过制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提出了“一、二、三、四”管理办法。“一”是成立一个商铺管理中心,变多部门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二”是两条线运作,即商铺租金收与支分离,商铺洽谈合同人和租金收取人分离;“三”是“三类契约”管理模式,即第一类是实行以费用为责任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类是实行以收入为责任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三类是实行以利润为责任中心的管理办法;“四”是“四清理”,即清理债权债务、清理投资、清理库存、清理合同。
三是“制度加科技”,保护国有资产。集团开发完成网点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弄清网点资产状况,将资产数据存入系统数据库,实现原始数据额系统化保存和快速查询,根据网点数据的变化,实现适时动态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点管理的公开透明度,使网点的出租对象、租金的收取处于可控状态,有效杜绝了漏洞的发生。
快乐集团自应用网点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来,不但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而且杜绝了人为的“漏”、“瞒”“藏”现象,在管理平台上实现了职责与权限明晰,切实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目标,同时,也从“人管”发展到“管人”,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国资委在总结快乐集团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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