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4月17日电 出现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报案。可这位驾驶员因一念之差,交通肇事后逃逸了。近日,阜阳市交警支队对该驾驶员作出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是阜阳交警今年开具的首张“终身禁驾”罚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6月25日,阜阳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阜临路西湖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照为皖K33×××的农用车在由东向西行驶中,在西湖镇派出所门前撞上了一辆三轮车,三轮车驾驶员头部触地受伤,三轮车上一名女乘客也同时受伤。事发后,农用车驾驶员驾车把伤者送到西湖镇医院后,只付了130元门诊费,没有报警就驾车逃逸了。2007年7月16日,三轮车驾驶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9月28日,肇事者曹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2月28日,此案经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曹某某除赔偿伤者住院治疗等费用外,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4月14日,阜阳市交警支队依法对曹某某开出“终身禁驾”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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