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13日电 7月11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近期两起建筑业中毒窒息事故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6月29日,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污水管道工程A标段,市政管网维护单位在管道清淤过程中,因有害气体侵害导致1名操作人员中毒窒息死亡,随后又有6人盲目施救相继中毒窒息死亡。7月9日,合肥市龙塘天然气加气站工程施工单位在人工挖孔桩井下施工时,因有害气体侵害导致1名施工人员中毒窒息死亡,随后又有2人因盲目施救中毒窒息死亡。这两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章施工,盲目作业;工程管理混乱,安全职责不清;缺少必要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救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报要求,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前气候环境的特点,切实加强市政工程建设、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先探明管道、井下的作业环境,检查、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作业。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一旦发生事故,要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科学施救。要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从事施工活动,严格施工许可和安全报监程序。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第二阶段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为重点,对本地区建筑业安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的建筑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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