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2日电 濉溪县一企业老总虚开发票,给国家带来500余万元的损失。日前,赖某某被淮北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公司股东张某某、赖某和王某某分获有期徒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濉溪县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从事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业务,赖某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期间,赖某某安排公司股东张某某、赖某和王某某,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共计虚开9578份,票面金额计4378余万元,非法抵扣增值税税款569万余元,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涉案金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