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9月4日电 近日(8月30日),旌德县公安局在省、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地侦破了发生在白地镇“8.11”杀人焚尸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名邦胜,男, 25岁,1984年7月9日生)如实交待了自己深夜潜入同村一打工返乡仅一周的江某家中,欲行窃而被江某(女,1972年5月14日生)发现后,顿起歹念而杀人奸尸抢劫焚尸的犯罪事实。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8月11日凌晨1时30分,旌德县公安局白地派出所接到群众打报警电话称:白地村XX路XX号发生火灾,群众将火扑灭后发现该户江某死在家中。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县局汇报后,县公安局局长吴益平、副局长傅运平迅即带领刑侦大队侦、技民警、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初步勘验,确定为一起凶杀案件,并迅即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益平为组长、副局长傅运平为副组长的“8.11”杀人案件专案组。市局杜明克局长、刘平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韦桂元、副支队长汪一鸣、技侦支队长陈世强也第一时间带领技术人员赶至旌德指导破案。8月14日省厅刑警总队派出专家赴旌德督促、指导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确定江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且死后被焚尸,由于火烧及群众救火,现场遭受严重破坏,但省、市、县技术人员多次细致勘查现场、检验尸体,提取犯罪所遗留的痕迹、物证,专案组侦查人员对案发所在地白地村1013户3558人进行地毯式摸排,重点是符合时间、空间等条件的嫌疑人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艰苦细致地摸排工作,在省厅刑警总队的鼎力支持下,8月30日,专案组确定与受害人江某同村的陈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精心准备,成竹在胸的侦查人员于8月30日下午4时15分,将陈某某“请”进审讯室。经近二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如实交待了杀人焚尸的全部犯罪事实。受害人江某8月3日从杭州打工回家后被陈发现,陈认为江家可能有钱。2008年8月10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窜至江华屋后,掰弯江家边屋(厕所)后窗钢筋,潜入室内欲行盗窃。11时许,江某打麻将回家,发现躲在二楼卫生间的陈某某,江某受惊吓大声惊叫,为防止罪行败露,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将江某按倒在卫生间内,并掐住江某颈部用拳击其面部至其窒息死亡。为逃避打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将江某尸体移到其卧室床上,对现场血迹等进行清洗、处理。奸尸后,犯罪嫌疑人用棉絮覆盖尸体,从江华家摩托车内放一矿泉水瓶汽油倒至棉絮上,点燃棉絮后,逃离现场。逃离时劫走受害人摆放在桌上的现金44元及手机一部。 tujian.org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