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9月22日电 近日,省环保局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的蚌埠市淮上区、濉溪县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建设项目实施限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蚌埠第三污水处理厂、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未按进度投入运行,省环保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暂缓审批两地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整改完成前,省、市、县(区)环保局均将暂停审批蚌埠淮上区、淮北市濉溪县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同时要求蚌埠、淮北两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督促两区县制定整改方案上报省环保局、省建设厅。两区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加快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尽快投入运行,整改完成后申请省环保局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