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0月22日电 近日,安徽省经普办对各地发出《关于建立单位清查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每周要逐级向上级普查机构上报单位清查进展情况。要认真执行单位清查周报告制度,按时、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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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了上报的内容和时间。同时将各市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省经普办对各市普查工作考核评比范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